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荆政发〔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80号),进一步加强全市标准化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意义与工作目标
加强标准化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和构建和谐荆州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的技术保障,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主要内容。标准化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发展竞争力的提高,关系到产品质量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市正处于抢抓中部崛起、“两圈一带”战略机遇,大力实施 “壮腰工程”,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标准化工作已成为全市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力气抓好。
标准化工作“十二五”期间的目标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质量兴市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规范的协调统一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市市场经济体制及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以企业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力、管理控制力等能力提升为主方向,通过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登记、采标工作、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创建等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程度和水平。主导和参与2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20家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创建,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以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力点,实施农业标准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立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5个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累计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2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达到5个以上。通过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化体系,推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提高服务水平,建设国家、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5个以上;加强全市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全市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的秘书处达5个以上,充分发挥全市各种专业技术标准化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的力量,共同促进全市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