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转变方式,建设“两型社会”,加快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襄阳”
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跨越式发展之路,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在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成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
(十四)建设低碳城市。大力推进全国低碳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用好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政策,在城市公交系统全面普及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汽车办)。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抓好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推广使用经济高效的节能产品,鼓励绿色消费,倡导低碳生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统筹构建覆盖城乡的生态系统,创建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十五)建设“两型”社会示范城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形成层次分明的生态安全保障系统(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把汉江保护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确保汉江干流水质稳定在省控功能区划标准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管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区域恢复治理力度,促进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抓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抓住国家汉江现代水利试点建设机遇,规划建设襄阳现代水利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林地保护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科学开发磷、硅、钛等重要矿产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
(十六)发展绿色经济。以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为契机,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产业结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坚持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襄阳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抓好国家再生资源试点城市、谷城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高新区节能产业园和经开区再制造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南漳县委、县政府,保康县委、县政府,谷城县委、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