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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襄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益宣传广告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公交车、出租车等车体公益广告;
  4、公交停靠站台、书报亭、电话亭、道路牌、果壳箱体等公益广告;
  5、道路交通电子屏及道路交通护栏公益广告;
  6、建筑工地、在建楼体及非通透式围墙墙体公益广告;
  7、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的电子显示屏和展示牌公益广告;
  8、社区(小区)文化墙、宣传展示牌公益广告;
  9、临街文明单位、窗口服务单位的门楼、电子屏公益广告;
  10、报刊、杂志、公益阅报栏公益广告;
  11、广播电台、电视台公益广告;
  12、市区两级政务网、新闻网和各部门(单位和企业)网站发布的公益广告;
  13、移动、电信、联通短信平台公益广告;
  14、邮政信件及印刷品公益广告;
  15、重大活动场所发布的空飘、垂(条)幅等公益广告;
  16、户外商业广告中批准插入的和商业广告设施闲置及征用期间发布的公益广告。
  四、部门职责
  公益宣传广告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总量、提升品位”的原则,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管理,在具体管理过程中,既要依法行政、各司其责,又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市文明办:主管全市户外公益宣传广告发布工作,提供和统筹安排宣传提纲,对户外公益宣传广告、城区网架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户外公益宣传广告位置设置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两报两台等新闻媒体及主要新闻网站,做好舆论宣传、公益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重点区域大型展示牌公益宣传广告发布。
  市城乡规划局:根据襄阳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做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益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审批,提出城区公益宣传广告规划选址意见。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受理、审批、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按≥20%的标准安排落实城区户外公益宣传广告量;协助市文明办、建设规划等部门做好户外公益宣传广告设置规划、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与城市规划、布局、环境、街景相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加强重要路段沿线两侧户外广告设置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定期组织集中巡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市工商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确保户外广告的内容真实、健康、合法;参与城区公益宣传广告规划的制定;对户外公益广告位置、内容以及对固定形式印刷品公益广告进行备案;依法查处广告经营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建委:配合做好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和监督;做好建筑工地“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制度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消防保卫牌、平面布置图)广告监管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在建筑工地围墙和建筑楼体上开展文明创建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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