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工业产品质量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工业产品质量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技创〔2011〕109号)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和2011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精神,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我委决定组建工业产品质量专家库。其主要职责是对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承担全省工业产品质量达标评审、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核定等工作。现将有关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和全面覆盖相关学科的原则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工业企业、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检验机构等单位,涉及工业产品质量、标准化,以及功能、检验检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主要从有色、钢铁、化工、建材、机械装备、电子信息、轻工、食品、医药等行业推荐。
  三、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熟悉工业产品质量工作、工业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四)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
  (五)在原材料、生产工艺、检测技术、技术评价、标准化等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10年以上;
  (六)年龄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七)单位同意,本人愿意参加有关活动,具有敬业精神,工作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各项交付的任务;
  四、推荐程序
  各专家所在单位应按照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州市工信委(经委)作为推荐单位,组织各地企业及相关部门作好专家推荐及报送工作;各高校、科研院所、省属企业、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检验机构可直接作为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报送我委。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报送到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