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要以年度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请各部门认真填写《襄阳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附后),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3611679(传真);邮箱:xyzfxxgkb@163.com。
(三)各部门要按《考核方案》的规定,逐项据实填写已公开的政府信息,每项公开任务涉及的公开信息内容,要能说明该项公开任务的完成过程和结果(如开展该项工作的方案、措施、进展情况、最终结果等),涉密部分除外。仅公开部分信息或仅以消息、新闻等形式对某项工作进行说明,而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未公开的,不能作为完成该项公开任务的依据。
(四)各部门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政府信息,请提供资料依据和说明,一并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作为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评定依据。
(五)《考核方案》所列有关项目的主要公开内容如含涉密或不宜公开的内容,或因政府工作重点转移等客观因素暂停开展、未开展,由相关部门提供明确的依据和书面说明,在考核评定时统筹考虑,予以调整。
(六)在考核年度公开任务完成情况时,同时进行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考核,如发现不符合
《公开条例》规定时限的将按《考核方案》的规定,从日常监测总分中扣除。
(七)规范性考核与年终考核同时进行,请各部门提供公开专栏和公开目录、公开指南链接地址。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请各部门单独报送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考核方案》附件二所列目标任务未涉及,但根据相关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请在《考核表》“公开目标任务”栏填写“其他公开信息”。
(十)依据《考核方案》的规定,各部门有奖励得分情况的,请提供原始文件依据。
(十一)年终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相关部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修正。
(十二)2012年将继续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目标考核,请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以及2012年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提出2012年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目标任务,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