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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入推进“强基提质”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解决人口计生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到2012年底各区县每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3.5名专职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和人口计生领域的社工队伍建设。加强各级人口计生干部培训,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的调查研究、依法行政、科学管理、信息化应用、群众工作等综合能力。抓好委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人口计生事业,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服务。推进军民共建人口计生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对挂靠社会团体、民非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职能,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人口学会、人口与发展研究院、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早期发展协会、生殖健康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构建人口计生部门和社会组织互联、互动、互补的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格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做好人口计生外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对外宣传窗口建设,召开2012年度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驻沪领馆通报会。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结合上海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不断健全“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认真做好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等地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对口援助工作。
  十一、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自身建设,推动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效率。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紧紧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注重提高服务效率和行政规范度,创新政府管理。深入推进人口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好上海人口计生政务微博,拓展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服务民生、沟通大众的作用。做好人口计生系统互帮结对工作。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要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社区和家庭,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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