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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提高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发展。
  把促进家庭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探索研究新形势下保护家庭传统功能和促进家庭发展的社会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社会支持体系。认真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积极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倡导和营造家庭和美、邻里和气、社区和睦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上海奠定坚实的基础。
  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市民需求多元化,不断完善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创建服务品牌,增强服务能力。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先进经验,围绕儿童、青少年、成年、老年和高龄等生命阶段,探索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促进等公共服务新模式和新途径。积极发展多元化、有特色的家庭计划指导服务项目。不断完善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强化免费计划生育药具主渠道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药具“优得”工程,进一步完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加强对不孕不育对象的服务指导。
  九、加强宣传倡导和人口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加强高层倡导,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想文化倡导和传播力度,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共识。充分发挥市、区县党校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人口理论师资培训;依托上海市干部在线学习城平台,加大对本市各级干部人口理论的远程教育。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宣传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主动融入到相关部门社会活动之中。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人口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满足市民基本人口文化需求出发,全面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研究制定《全面加强本市人口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发展科学的、大众的上海家庭人口文化,创新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的形式与内涵、方法与途径,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宣传精品,组织社会力量创作一批具有人口计生工作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和上海特色的优秀人口文艺作品,促进社会主义人口文化繁荣健康发展。
  十、强基固本,切实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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