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流程和内容要求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分准备工作、实地调查核实、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组织实施与成果编制、成果检查验收与上报等5个阶段。工作流程如下图:
(一)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成立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发改、监察、绩效、财政、国土、农业、规划、水利、环保、林业、统计、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基本农田划定作为政府重要工作来抓。同时,要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农田划定的各项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成立基本农田划定专家组,由国土、农业部门专家组成基本农田划定专家组,对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开展舆论宣传。各地要制定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宣传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大众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2.编制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下发给各县、区。
各县、区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3.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动员大会,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行深入动员部署。
4.组织培训
组织全市有关人员参加自治区基本农田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实用操作技术、项目管理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培训。
5.收集资料,制作工作底图、表格。
(1)收集资料。收集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矿产资源规划成果、已设矿业权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