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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济信息化委、北京市国税局等关于北京市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意见的通知

  3、逐步提高会计从业资格、商业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考试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所占的分值比重,提高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视程度。
  4、联合制作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展板与手册,在缴税、贷款、工商年检、会计服务等多个环节向服务对象广泛宣传,营造《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的服务体系
  1、推进支持《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软件的开发利用,全面满足小企业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出具体意见;积极探索建立小企业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和小企业会计数据库,市工商局在年检时要求企业在提交纸质财务报告的同时提交财务报告的电子版。电子版财务报告在联席工作组实现信息共享。
  2、各区县、各部门要积极指导小企业做好会计核算新旧衔接和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要积极培育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其开展小企业会计代理记账、审计、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制定服务小企业中介机构的配套实施办法和相关优惠政策,帮助小企业规范会计核算,提高管理水平。
  依法建立会计账簿,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小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按有关政策对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工商部门可Ь助做好验证工作。
  3、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管理系统等监管部门信息系统的建设,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有效贯彻落实。商业银行对¾¬验证的小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应作为贷款申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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