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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

  (四)征求单位意见,确定培训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计,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函调方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据此最终确定入选学员名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招生人数初定为60人,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培训班招生人数初定为50人。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班将于2013年9月开班,培训周期为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首次集中培训为1个月,安排在2013年9月,培训基地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
  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培训班将于2013年4月开班,培训周期为3年,分集中培训、跟踪管理、交流实践3个部分。培训基地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湖南大学。首次集中培训为1个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15天,湖南大学培训15天。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分别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湖南大学通知学员。
  五、培训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理论研讨和交流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培训基地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由培训基地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
  (二)跟踪培养。学员离校期间,进入跟踪管理阶段,按照培训基地提供的自学书目、课题项目进行自学,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返校承担培训授课任务,按时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1年内报送材料的数量不得少于7篇),边工作,边学习,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当中。
  (三)交流实践。每年组织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一次省内省外或国际间的调研交流学习活动,以开拓学员视野,增强宏观判断力和应对国际国内复杂经济局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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