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的乡镇水利管理站实行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人员来源主要从现有水利公益性服务在岗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竞争聘用,不足部分面向社会另行公开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水电局负责组织实施。
㈡职能配置。乡镇水利管理站职能为:参与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灌溉、排涝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辖区内水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型水利工作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水土保持、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村级水管员和农民用水户组织有关工作;协助编制水利建设规划;协助处理辖区内的水事矛盾纠纷等。
㈢管理体制及经费保障。水利管理站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保证水利管理站人员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各项待遇。日常业务工作由县水利水电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县水利水电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域内调动乡镇水利人员,但干部人事任免、调动等重要事项事先应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县水利水电局负责乡镇水利管理站的人员经费监管和资产管理。
㈣岗位设置和职责。乡镇水利管理站设站长、工程管理技术员等岗位。岗位设置不得突破所在乡镇水利管理站编制总额,实行一兼多职。站长负责水利管理站全面工作。水利管理员协助站长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建设的管理、防汛抗旱、水法规宣传、水资源利用保护、水利工程设计和施工环节的技术指导、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规划、计划、财会、统计、政工人事、文秘及日常事务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的意见》(鄂编办文〔2011〕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共分三个阶段。
㈠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下发编制文件、草拟实施方案。成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健全和完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编办、人社局、水利水电局、财政局、综改办、监察局、国资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水电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领导、明确专人积极配合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