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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全和完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全和完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政办发[201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健全和完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健全和完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水利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水利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的意见》(鄂编办文〔2011]〕32号)以及县编委《关于健全和完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的通知》(五编〔2012〕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阻碍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㈡基本原则。积极稳妥原则;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共同管理原则;水利公益性服务在岗人员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总体目标

  着眼于新农村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需要,在两至三年内建立起以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主导、乡镇水利管理站为基础、村级水管员为支撑、农民用水户组织为补充,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乡镇水利管理服务体系。

  三、水利管理站“三定”规定及管理体制

  ㈠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全县以乡镇为单元设置乡镇水利管理站,为县水利水电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延伸派驻到各乡镇,全县共设置水利管理站8个,单位名称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局XXX水利管理站”。日常业务工作由县水利水电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共核定8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其中渔洋关镇、五峰镇、仁和坪镇、长乐坪镇、湾潭镇、采花乡各3名,傅家堰乡和牛庄乡各2名。核定各乡镇水利管理站站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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