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医院文明礼貌服务十项规定(暂行)》,大力推行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为群众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提升临床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门急诊和病房环境卫生整治,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营造干净、整洁、舒适、温馨的医疗服务环境。
(三)强化医疗管理,提升服务技能。严格落实医疗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组织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广泛开展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建立健全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大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医务人员基本技能持续提升。
(四)优化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减少就医环节,简化办事手续,缩短群众就医、办事的等候时间;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管理,统一全省预约诊疗服务方式,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简化挂号环节,提供预约优先诊疗,提高预约比例和服务效率。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导医服务和即时结算等,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五)深入推进“医疗惠民工程”,方便贫困患者就医。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丰富其内容。二级以上医院对就诊的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保户”继续落实好医疗费用“一免三减”的措施,努力为贫困患者就医提供方便和优惠条件。
(六)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认真开展职业权力监控工作;坚持因病施治、合理诊疗,严格落实处方点评、药品“三双”监控、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等制度;认真执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等制度;加强临床用药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就医人均费用负担。
(七)认真搞好院务公开,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认真落实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费用查询等制度,确保医疗服务收费清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各项收费规定,严禁乱收费问题发生。
(八)严肃行业纪律,加大纠风治贿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纠风、治贿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严禁医疗服务不良行为十项规定(暂行)》,建立健全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不正之风问题和商业贿赂案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倒查,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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