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信办〔2012〕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医改及卫生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2012年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集约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具有河北特色的“数字卫生”工程。
一、加快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省级综合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省直各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分类整合基础信息资源,形成不同主题数据库,提升数据梳理、分析、挖掘和展现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卫生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绩效考核等,逐步实现跨区域的数据交换、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完善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导鹿泉、丰宁、康保加快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试点建设,示范带动全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二、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卫生部支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先期在石家庄市启动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依据国家颁布的居民健康卡管理标准和规范,加快建立全省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和密钥管理系统,搭建网络环境和运行平台。推动区域内新农合系统、健康档案系统、医院信息系统(HIS)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及业务协作,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居民身份唯一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记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跨区域跨机构数据交换以及费用结算等功能,方便居民看病就医。
三、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和标准化体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体系,推广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应用,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通报制度。加强信息系统数据容灾备份体系建设,提高重要信息系统的抗攻击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大力宣传、推广和普及卫生信息化行业标准,制定和研究地方性标准,加强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指导。探索建立卫生信息系统软件测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