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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妇〔2012〕4号)


各市、扩权县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2012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全省卫生工作总体安排及卫生部工作要求,2012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立足于妇幼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以落实《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目标,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为动力,加强全省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全省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实施妇幼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

  1、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和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以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新周期项目实施方案。加大项目宣传,开展人员培训,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开展;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有机结合,项目县妇幼保健机构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在全省助产机构开展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提高检测率,对检测出的阳性病例进行免费干预,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

  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信息统计和月报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做好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卫生部妇社司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项目执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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