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机构名称
| 顺序号
| 归 档 范 围
| 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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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 1
| 合管中心机构建立、编制、职责、批复、干部任免通知、决定、大事记、工资报表、干部统计报表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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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办法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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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管中心工作计划、总结、信息统计报表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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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级机关有关合管中心工作的通知、规定、文件汇编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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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管中心工作简报、通报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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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管中心工作专题报告、会议通知、领导讲话、
典型发言、录音、录像、重要活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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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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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管中心举办学习培训班通知等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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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评估通知、办法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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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要的合同协议、议定书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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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案件查处有关资料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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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要的来信、来访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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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会计档案
(1)会计决算报表
(2)会计银行存款、现金账
(3)会计总账、明细账
(4)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移交清册
(5)会计销毁清册
| 永久
25年
15年
15年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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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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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
(一)会计档案是我厅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我厅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管理制度,由厅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由本厅财务管理部门与档案室共同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部门每年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账簿和凭证在会计部门保管一年,由会计部门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将其中的二份连同会计档案一并向档案室移交。年度决算报表随文书档案年底立卷向档案室归档。
(三)财务会计部门或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应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交给档案室保管,任何个人不得以工作方便为借口自行保存。
二、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会计年度决算存文书档案永久保存,账簿:总账、明细账、凭证存15年;现金账、银行存款账存25年。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分别组卷。
三、整理立卷
(一)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如有个别拆封重新整理的,应由形成档案的部门和经办人拆封整理。
(二)立卷方法,账簿按本组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号顺序组卷(视其厚度一月一卷或数卷)。
(三)凭证、账簿组成案卷后,将封面和卷脊上的项目填写清楚,对破损、缺页及装订不牢固的案卷,要由财务部门修补和装订,整理合格后归档。
(四)为使档案规范化,可视实际情况,将那些规格不统一的凭证、账簿装盒存放。
(五) 排列编号,分别将凭证、账簿按年度和保管期限顺序排列。可依据凭证和账簿两大类,分别从一号逐年按时间顺序流水编号,即一类编一个流水号。
四、鉴定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长期25年,短期15年。如有特殊需要可延长保管期限。
(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与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室和财会部门派人监督。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归档保存销毁清册并将监销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领导。
五、保管利用
(一)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存放有序,要有完整的案卷目录和其它检索工具,做到查找方便。
(二)积极提供会计档案为本单位工作服务,借阅会计档案要履行登记手续,一般在档案室查阅。向外单位提供时,原件不得借出。查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勾划、涂改,更不能抽撤单据。
附件3:
档案保密规定
一、对于已经确定密级的档案,要严加保管,限制利用范围,并在阅览室阅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或携带外出的,报请主管保密工作的厅领导批准。携带者要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对于单位工作中形成的不可擅自扩散的档案,如厅党组和厅长办公会议纪要,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材料、案件的调查、人事工作中不便公开的材料、尚未公布的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医疗卫生改革意见、科研规划、计划、专利项目、技术绝窍、秘方、疫情等各种统计数字要严加保管,控制借阅范围,在提供利用时,需经主管厅领导批准。
三、外单位人员查阅有密级的档案,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经主管保密工作的厅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对绝密件一般不予提供。
四、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如有特殊需要,要经档案人员允许。
五、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或转借,更不能拆卷和遗失。
六、借用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应及时归还。如遇节假日、则需交档案室保管。档案在借出和归还时,要当面查对清楚,履行手续,以示责任。
七、发现档案有遗失、泄密、破坏等事件,要查明原因,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八、带密级的文件原则上只录入目录不扫描全文,并在备注中说明此件为密级,经主任同意后单独保存或交机要室保存。
九、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学习、宣传、执行《
档案法》和《卫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附件4:
档案保管规定
档案的保管就是克服与限制损坏档案的各种因素,努力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系统、完整与安全,保证档案的长久利用。
一、库房管理
(一)库房内、外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 档案库房要有较好的“十防”设施,即防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最适温度应在15-30℃之间。保证库房温度、湿度达到标准要求。门窗要加固、备有灭火器、窗帘、防鼠药、防虫药等。
(三)档案柜的排列要与窗户垂直排放,编号从左到右。案卷排列从上到下。
二、对档案的保管状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三、建立全宗卷。积累存储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统计表、交接凭据、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案卷目录等材料。
四、档案管理应规范化,要积极创造条件,把档案管理纳入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步发展。对永久、30年保存的档案进行扫描,逐年实现网络化全文管理,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附件5: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一、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档案室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准确鉴定出档案是否延期保存和销毁。对不归档文件材料和无保留价值的文件材料,每年年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
二、由办公室主管主任、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档案鉴定小组,按有关规定对过期档案材料认真清理、造册、鉴定、登记。
三、鉴定工作要逐卷进行,要坚持全面的观点、历史发展的观点,从文件与立卷单位的关系、内容、作者、名称、可靠程度以及利用情况等方面,考察档案的价值,决定存毁。
四、需要销毁的档案,征求有关业务处室的意见, 经办公室主管主任审核后,报主管厅长审批方可销毁。
五、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文件,必须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销毁档案文件和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附件6:
案卷质量要求
一、立卷归档的文件要齐全完整
(一)各处室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立卷归档。
(二)同-项工作、同一个问题,同一个案件、同一次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三)文件之间有密切联系的,如转发与原件、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问文与复文、定稿与打印件要齐全完整。
二、分类清楚,标准一致。采用年度--组织机构方法进行分类、排列。如果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内的文件不多时,可不再分类。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案分类,不要经常变动,以保持分类标准的一致。
三、组卷要科学、要按照文件的形成观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采取以问题特征为主.结合其它特征,适当照顾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组卷方法,把具有紧密联系的一个问题、-项工作、一个案件、-次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组成一盒,做到特征明显、问题集中、保管期限大体一致,厚薄适宜。
四、立成的案卷要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本机关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结合文件的具体情况,划出永久、30年、10年的保管期限。
五、卷内文件要进行系统排列。以具体问题或作者、文件名称特征组成的案卷,按照时间先后进行排列;以一个大问题其中包括若干小问题组成的案卷,或者以作者、通讯者特征组成的案卷,其中包括若干小问题的,可按照小问题集中文件,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然后各组文件按照重要程度和联系进行排列;以问题组成的案卷,还可以按照作者、文件名称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会议文件按照重要程度或文件产生的自然顺序进行排列;处理案件组成的案卷,可按照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卷内文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打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件在前,请示件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重要的定稿在前,历次修改稿、讨论稿.草稿在后。
六、打印卷内目录、备考表。“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首。卷尾要附“备考表”,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立卷人、检查人在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七、卷内文件应逐页编页号。单面写的文件页号编写在右下角,图纸、照片可编在背后,折叠页要编在外面。
八、案卷装订与装具。所有保存的案卷要使用卷盒,卷内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并加盖归档章,填写年代、实体分类号、保管期限、页数、盒号。装订前要拆除原有金属物;三点一线装订或不锈钢钉装订。装订线外有字的要镶边,破损的要裱糊。
九、以件为单位进行录入,打印卷内目录一式3份,一份随卷,一份交处室,一份档案室保存,并将永久和30年保存的重要文件进行扫描,实现文件数字化管理。
附件7:
档案借阅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