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管理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机构名称
| 序号
| 归 档 范 围
|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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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
管理局
| 1
|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上级领导关于中医工作的批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意见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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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机构编制、医疗设备配备的批复、报告、请示、通知及中医药人员执业许可的批准文件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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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医药管理局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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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科研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等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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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贯彻执行《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规定、办法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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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省中医药管理工作会议
(1)通知、报告、领导讲话、照片
(2)典型材料、简报、传达文件、日程
| 永久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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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北中医药通讯》、专题调查报告、中医药信息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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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医科研工作项目、计划、成果鉴定、评审、奖励、推广及中西医结合工作文件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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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接收当年获得的奖杯、奖旗、奖状、牌匾等实物及特殊载体材料
(1)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奖励,全国性大型会议纪念品
(2)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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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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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农村中医工作的规定、通知、乡村医生认定材料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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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西医培训班、讲座、通知、讲义等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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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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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处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机构名称
| 顺序号
| 归 档 范 围
| 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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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
干部处
| 1
| 离、退休干部统计报表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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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标准、规定、办法、通知、报告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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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卫生厅老干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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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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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机构名称
| 顺序号
| 归 档 范 围
| 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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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 1
| 上级机关制发的需要贯彻执行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重要文件材料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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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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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处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报告、通知、请示、批复等)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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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工作计划、总结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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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处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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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下级机关报送的报告、请示等文件材料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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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会议通知、领导讲话、典型材料、日程、传达文件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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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核查、督办违法行为、违法案件形成的文件材料;组织查处事故、事件过程中形成的报告等文件材料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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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大活动的录音、录像、照片及获奖证书、奖杯、奖状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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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级、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处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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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处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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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要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举报、信访资料及领导批示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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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举办各种培训班的通知、讲话等资料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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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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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机构名称
| 顺序号
| 归 档 范 围
| 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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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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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省药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与监督工作规范性文件及本厅贯彻落实的意见
(1)政策法规性文件和重要业务文件
(2)一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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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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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文件
(1)政策法规性文件
(2)一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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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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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
(1) 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2) 年度以下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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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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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省立法规范、法规代拟稿及请示、报告修改有关法规的建议及修改稿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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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实施药品采购规范性文件材料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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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药品采购机构建立、人员编制、职责范围、装备、经费等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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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下级机关报送的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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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卫生厅召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会议文件
(1) 请示、批复、通知、日程、报告、领导讲话、总结、声像材料
(2) 典型材料、发言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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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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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卫生厅举办的各种专业培训班、学习班通知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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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领导重大活动录音、录像、照片及获奖证书、奖杯、奖状等
|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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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领导的重要批示文件及重要的来信来访等材料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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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处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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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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