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顺序号
| 归 档 范 围
| 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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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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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级机关、卫生厅关于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的条例、办法、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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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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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北省卫生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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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卫生财务工作计划、要点、总结、统计、调研、专题报告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1)全省卫生财务工作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2)全省卫生财务工作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3)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4)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5)厅内计划财务工作年度计划、总结、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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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10年
永久
10年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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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生厅有关卫生事业经费、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指标下达、分配及调整的通知、请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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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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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卫生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设计方案、概算、竣工、验收等通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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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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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疗仪器、设备、车辆、装备标准、进口设备计划审批及有关工作的请示报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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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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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卫生事业经费分配、通知、报告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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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全省卫生统计年报表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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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卫生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规定
|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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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厅召开的规划、财务工作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
(1) 请示、批复、通知、日程安排、名单、讲话、纪要等
(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
| 30年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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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会计档案
(1)会计决算报表
(2)会计银行存款、现金账
(3)会计总账、明细账
(4)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移交清册
(5)会计保管清册、销毁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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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25年
15年
15年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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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卫生厅举办财务、统计、审计等学习班、培训班、报告、通知、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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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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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卫生专项经费的管理、审计、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 重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性文件
(2) 一般业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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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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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上级机关文件
(1)转发上级有关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
(2)一般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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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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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等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和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①政策、法规、条例等
②一般业务性的
(2)卫生部、省委、省政府等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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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
10年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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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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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2)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 30年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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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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