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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办〔2011〕3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大局的良好舆论环境,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省卫生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卫生新闻宣传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心民生、重视卫生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展示卫生改革发展成就的主要渠道,是反映广大群众医改感受和得到实惠、争取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的有力形式,有利于营造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保障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好医改政策、动态和成效,大力宣传卫生系统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掀起“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热潮,为卫生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群众食品用药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医德医风建设等重点卫生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平战结合、突出重点,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及时做好重要卫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重点报道各级政府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有力措施,广泛宣传卫生改革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得到的实惠,大力宣传卫生亮点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积极配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深入基层社区、窗口单位、通过记者采访、节目访谈、新闻发布、专栏刊播、专家解读、连续报道等形式,把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显著成效和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全方位展示出去,努力做到“广播有声、报纸有名、电视有影”,不断增强卫生新闻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国家政策方针和惠民措施的知晓水平和真实感受卫生改革带来的前后变化,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普遍支持卫生改革工作,凝聚社会共识,提振改革信心,为完成医改近期工作任务和实施“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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