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VOC(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推广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工程。(区环保局负责)
(三)噪声和辐射污染控制。
1.主要目标为:
(1)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
(2)基本完成交通干道噪声敏感点整治,城区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达到“上海市环境噪声二类功能区”标准。
(3)市民关于噪声污染的投诉同比减少。
(4)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进一步强化。
2.主要任务为:
(1)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区环保局负责,区建设交通委、区市容局配合)
(2)按照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要求,配合做好内环线、中环线沿线噪声敏感点的综合治理工作。(区建设交通委负责)
(3)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禁鸣执法。(公安虹口分局负责)
(4)加强道路和管线施工的噪声管理,推广采用移动式隔声棚作业方式。(区建设交通委负责)
(5)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复验工作。(区环保局负责)
(6)加强对存有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的日常监管。(区环保局负责,区卫生局配合)
(四)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
1.主要目标为:
(1)倡导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
(2)提升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达到85%以上。
(3)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2.主要任务为:
(1)确保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各小型压缩站冲洗污水、渗滤液全部实现纳管。(区市容局负责)
(2)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管。(区卫生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3)加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处理监管。(区环保局负责)
(4)发挥本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五)重点区域建设。
1.主要目标为:
(1)加快虹口北部地区的环境优化和结构调整。
(2)推进四川北路“绿色环保商业街”建设。
2.主要任务为:
(1)利用全国污染源普查本区工作成果,开展专题调研,加大执法力度,减少虹口北部地区的污染企业,帮助其实现向第三产业的转型。(区环保局负责,区规划局、凉城新村街道办事处、江湾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2)组织四川北路沿线的宾馆、商店、饭店开展创建活动,推进四川北路“绿色环保商业街”建设。(区经委负责,区环保局、区旅游委配合)
(六)环保创建活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