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本区依法行政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五、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逐步增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加快推进区政府有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其审计结果的公开。落实区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救济、优抚、义务教育等资金的分配情况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和中标情况。公开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实施情况。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劳动就业、城市交通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应依法、有序地推进公开,进一步发挥“以公开促规范”的积极作用。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组织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设立集中接收公开申请的服务窗口,为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便利,有效提高本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机制,主动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咨询、引导和帮助,减少依申请公开争议,努力实现合法、高效、便民的目标。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并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提高公众评议在监督考核指标中所占的比重,有效提升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效果。
  六、进一步发挥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作用
  (一)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区法制办负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重要手段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积极采用出具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组织专题学习、案件剖析等方式,帮助和促使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与旁听制度。
  抓紧研究制定本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试行意见,明确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出庭应诉或旁听的制度规定,规范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应诉工作,促使其依法履行行政诉讼义务,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改进和完善本部门、本街道相关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