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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虹口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虹口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本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地下空间:区民防办。
  区规土局、工商分局等其它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执法行动。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并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完善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10日以前)。
  1.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做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落实(6月11日至9月30日)。
  1.由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和辖区内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2.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对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3.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在9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执法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深化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回头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要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坚决查处和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2.做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的监管监察等方面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区安委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区安监局、区建交委、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民防办、区监察局、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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