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企业质量档案长效管理制度,辖区内年销售额500万元规模以上的生产企业全面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后续处理,健全质量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食品企业,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比例达到100%,食品流通企业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比例达到100%,依法申请且符合《
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发证要求的餐饮服务企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比例达到100%,农贸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比例达到100%,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比例达到100%,食堂和餐饮单位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要求,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比例达到10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设备定期检验率、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率、重大隐患整改率、事故结案率均达到100%。
(3)建立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发挥相关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处理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一方平安。
(4)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产品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工地主要建材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产品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事件,不出现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5)指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在食品企业和市场中积极推行实施食品生产良好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中国绿色市场认证等工作,积极培育产品质量诚信体系,通过认证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6)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活动。以“食品安全、市容整洁、诚信经营、群众满意”为目标,继续巩固和提高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管理水平,不断丰富示范街(区)内涵,鼓励有条件或新建成的商业中心创建示范街(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示范街(区)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比例,力争使其达到50%以上,促进企业自律,提升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7)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
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为原则,充分考虑本区常住人口数量、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和市民群众实际需求,兼顾药品零售产业的发展,按照“辖区内每7000人拥有一家药房”和“相邻药房之间应大于300米距离”的要求,严格审批新设药房的申请。
(8)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承诺、电梯维保质量考核通报、“五小”企业(即小浴室、小洗衣房、小豆腐作坊、小服装加工厂、小木材加工厂)在用锅炉专项整治等特种设备安全制度,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以强化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监管为重点,实施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巩固特种设备运行质量基础。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世博安全保障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因监察不到位而引发的责任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二)加强工程建设监管,保障区域工程服务质量。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积极开展质量宣传,不断增强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质量意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力量,深化监管内容,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
2.积极推动建设项目参与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大力创建精品工程。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指导力度、探索政策支持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推动辖区内在建项目参与市、区优质结构、优质工程等评选活动。通过宣传、观摩等形式,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效应,本区在建项目参与优质结构、优质工程的创建率逐步提高、覆盖面逐步扩大。
3.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
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延伸。优化物业行业管理方式,强化对业委会、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强业主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三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962121”物业服务呼叫平台和供水、供电维修养护管理体制,协同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的建立,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