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实施三大战略,努力提升区域质量安全水平。
1.强化标准引领,夯实质量基础。
(1)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帮助和指导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广使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2)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进一步引导企业跟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促进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标准及时转化为生产力,实现自主创新技术标准的突破。
(3)加快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根据本区“一区一街一圈”发展格局以及现代服务业集聚的特点,发挥标准在提升服务质量和促进服务业现代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在节能减排、高新技术、公共图形等方面具有良好基础的试点企业,进一步增强服务业的市场竞争力。
(4)加快培育企业标准化工作队伍。积极开展标准化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逐步建立标准化专家人才库,为各类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技术能级和综合竞争力。
(5)积极参与本市“二千一百”工程。以开展质量改进与提升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本市“二千一百”工程(即自2010年至2012年,培育1000家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模式,培训1000名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育100名质量奖评审专家),推动本区企业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模式。树立“以质取胜”标杆企业的典型,大力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提炼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成功经验,带动更多企业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不断提高本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区域竞争力。全年培育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企业10家,培训掌握并实践卓越绩效评价标准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10名。
2.强化名牌培育,提升产业能级。
(1)建立健全名牌产品(服务)和驰名(著名)商标培育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本区“老字号”、名牌产品(服务)和驰名(著名)商标计划,建立健全本区老字号、名牌产品(服务)和驰名(著名)商标发展的推进机制、保障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增强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服务)和驰名(著名)商标的意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重点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较强服务功能的优势企业,制定培育计划,细化培育目标,形成良好的培育发展机制,扶持名牌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名牌企业在本区的集聚度。2010年,实施完成《虹口区名(品)牌建设三年规划》,新增“上海市著名商标”1-2个,获得“上海市质量金奖”的企业(个人)数量实现突破。
(2)加大现代服务业名牌培育力度。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大对现代物流、商业零售、信息服务、文化休闲、家居装饰、旅行旅游、物业管理等行业创建名牌的引导、扶持和指导力度,培育现代服务业名牌,力争提高服务类名牌产品(服务)在本区“上海名牌产品(服务)”总数中的比例。
(3)重点关注集群产业名牌发展。围绕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新的重点集群产业发展,加强对创意产业园区的工作调研,积极推进以创意产业园区为主体的区域名牌培育,提升创意产业园区的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4)加强名牌产品(服务)和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工作。召开年度名牌产品(服务)和驰名(著名)商标工作推进会,表彰获得名牌产品(服务)和驰名(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服务)和驰名(著名)商标相关扶持政策,激发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服务)、驰名(著名)商标的信心。加强对名牌产品(服务)、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打假治劣手段,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5)深化节能减排工作。完善政府、监管部门、用能单位三级联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严把能耗准入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生产线和企业,推进“关、停、并、转”生产能力落后企业1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监管,着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完成对30家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适时推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打造节能示范项目。加强能效标识、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监察,着力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完成生活型燃煤锅炉改造1-2台。加强节能减排和低碳消费的宣传教育,积极搭建节能减排宣传平台,深入企业、机关、社区、学校,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3.强化行政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1)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贯彻实施《
产品质量法》、《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食品、药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