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监察局制订的虹口区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项目立项安排的通知
(虹府办发〔2011〕3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虹口区监察局制订的《虹口区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项目立项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虹口区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项目立项安排
为贯彻落实《
行政监察法》和市委九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及区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1年区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勤政廉政,确保政令畅通、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确保区政府重大工程、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根据《虹口区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区2011年行政效能监察项目作如下安排: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根据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的要求,区监察局以“企业设立”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点,对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效能监察。
(一)监察目标。
推进“企业设立”领域网上审批平台的建设和运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告知承诺工作,扩大“一口收件”范围,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监察重点及措施。
1.督促推进“企业设立”领域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审批的内容和流程,明确并落实各审批部门网上审批的职责要求,年内完成网上审批平台全网试运行。
2.进一步扩大“企业设立”领域行政并联审批和“一口收件”的实施范围,督促检查行政审批公开告知承诺制度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一门式”审批服务各项举措。
3.会同区审改办,组织特邀监察员对相关审批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运行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三)责任单位。
区审改办、区科委(区信息委)、区投资促进办、工商分局、区商务委、税务分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食药监分局。(字体加黑的为牵头单位,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