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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劳动局《闸北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劳动局《闸北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闸府发[2009]7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劳动局《闸北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闸北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1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重点指导和促进青年及大学生创业,积极健全创业服务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着力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带动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鼓励以青年为主体的各类创业群体,在生产性服务业、商贸流通服务业、交通商务服务业、社区公共服务业等现代服务领域创办各类适合地区劳动者就业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扶持一批劳动者创业,带动一批劳动者就业,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
  2009年工作目标:帮助500人成功创业,扶持100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成功转制,建成2个创业园区,带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2000人实现就业(含“双困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刑释解教及困难边缘群体)。
  三、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成立促进创业工作小组
  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分局、团区委、区劳动保障局和各街道(镇)共同参加、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促进创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定期研究分析本区创业形势,协调和完善各项与扶持创业有关的重大政策,解决扶持创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合各部门的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创业资源等,推动落实各项创业工作措施。各街道(镇)也要成立对应的促进创业工作小组,建立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专项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等具体工作细化,分解落实。
  2、加大创业资金投入,支持扶持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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