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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闸府发〔2010〕7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照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闸北区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认真落实《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结合《闸北区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继续扎实推进《纲要》的实施,把《决定》要求与“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要求结合起来,把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4、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使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相协调、相适应。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5、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关心和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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