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闸北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的各项目标,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区校两级阳光体育运动和卫生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定期表彰在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区属报刊、电视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附件2
闸北区体教结合项目学校管理办法
(试行)
一、适用范围
区内开展体育运动项目课余训练的各中小学校。
二、项目设定
根据我区目前项目布局和学校实际开展情况,设定的项目为:奥(全)运项目、棋牌、台球、健美(健身)操等项目。
三、申请与命名
采取统一设点布局与学校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学校向区体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体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后审定。
四、权利及义务
(一)体教结合项目学校享有的权利
1、在选材工作上,按体教结合招生办法执行。
2、凡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项目学校,区体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分别予以奖励。凡被评为区体教结合工作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区体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予以奖励(评优每两年评选一次)。凡获得市级以上体育科学论文奖的学校及个人,区体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予以奖励。
(二)体教结合项目学校应履行的义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奥运争光计划,积极开展体教结合工作,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奥运后备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与学校的整体工作同步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体教结合工作列入学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管理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有效;每年对体教结合工作作认真的总结;建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工作,每学期不少于3次;建立运动员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任课教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遵守财务纪律,有全年体教结合项目投入的经费收、支明细表;有保证体教结合项目训练的场地、器材、设施;积极发挥校运动队的辐射作用,广泛开展项目普及活动,并做到每年举行一次该项目的全校比赛或列入学校运动会比赛项目;经常宣传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的事迹(例);各类资料、档案按年度存档;教练员遵守闸北区教师师德规范;训练工作有学校老师共同参与训练;运动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良好;运动员队伍每个组别均需要不少于40%的参赛替补队员;按教学训练大纲制定年度计划,内容丰富,安排合理,方法手段多样;运动员基本资料齐全;训练工作年度总结齐全;保证每次2小时,每周五次训练时间;运动员文化学习成绩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