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依据上海市阳光体育大联赛等市级比赛,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区级学生体育赛事,积极组队参加市级及其以上体育比赛。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一方面通过竞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踊跃参赛展示自我风采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把竞赛作为检查、评估各校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保障与支持
13、加大对中小学校体育设施、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投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专项支持。
14、要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的科研工作,加大与有关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力度,促进科学管理、科学选材、科学训练。
15、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当向学校和学生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当在课余、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体育设施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定学校体育场馆、设备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对由于坚持把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学生开放或进行运动队训练造成场馆维修费用支出过多的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16、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要积极开展“双师型”体育师资队伍培养方式的试点;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大力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参加教练员岗位培训,使体育教师、优秀退役运动员拥有教练员资格并持证上岗;鼓励学校的班主任、辅导员和其他教师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开设教练员业务进修班,鼓励教练员参加业务培训,保证上岗教练员执教水平符合队伍建设的需要。
17、加强对全体中小学生体育活动的指导,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单位的作用,加强家庭和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力。充分利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社会资源积极开展项目普及和培训活动。
18、加强对学校体育的督导检查,完善学校体育督导检查细则,并将其列入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机制。每两年评选一次“体教结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9、大力宣传报道学生体育活动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
附件:1、闸北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
2、闸北区体教结合项目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