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的原则下,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力争4年左右时间将50%以上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成功改制。制定村镇银行专项发展规划,积极稳妥培育社区银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以更加优惠的利率从银行融资,适当放宽融资比例限制,支持风险管控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实现县域全覆盖。
(七)江西信托发起设立产业、能源投资信托基金,逐步打造成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中航信托开展多元化信托业务,成为全国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商。中航证券设立直投子公司,国盛证券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发展融资融券、承销保荐、资产管理等业务。瑞奇期货壮大资本实力,完善服务网点,争取创新业务资格。筹建恒邦财产保险公司,支持赣州设立赣南苏区保险公司。
(八)推动江西铜业集团、省投资集团等大型企业设立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股、控股各类金融机构,提高我省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促进辖内境内外金融机构加快发展
(九)继续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在赣设分支机构,注重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和后台机构入驻。鼓励驻赣机构和地方法人机构加快完善省内网点布局,尤其是向县域延伸分支机构。引导银行加大对我省基础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保障民生工程资金供给,逐步扩大公益性水利、公益林项目和电力、交通等困难企业信贷投放,严格限制对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产业和企业的贷款。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发展。
(十)加大上市资源培育和扶持力度,大力推动企业首发上市,支持外向型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等形式进行再融资。支持优质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大力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加快低碳金融交易市场建设,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建设资本要素市场,积极推进省内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纳入全国统一场外交易市场扩容范围,大力发展金融中介组织,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体系。
(十一)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保险全覆盖。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积极推进水稻等大宗农副产品气象指数保险和农田水利设施保险试点。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向国有和中小企业延伸服务。支持火灾公众、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和医疗责任等责任保险发展。支持企业年金发展。支持开展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探索“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委托模式”的大病医疗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试点。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