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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依法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在开发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中的作用。围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比对、评价机制。指导、支持中小企业使用信用产品与服务,加强信用管理培训,强化信用管理与品牌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升融资信用等级,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开展诚信教育,引导中小企业诚信经营。
  (五)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1.加强法规宣传,推动政策落地。结合上海中小企业特点,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为上海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广泛宣传国家和本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努力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健全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指导、服务”的作用,加强对本市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推动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宣传、解读和落实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各区县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市、区县联动的中小企业工作上下对接机制,推动政策落地。
  2.完善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整合服务资源,形成全覆盖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功能,积极开展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作用,将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园区,形成上下联动、功能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公共枢纽和关键节点,为属地中小企业重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传递、权益保障等服务。建立完善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其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服务。建成各服务平台间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上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集聚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推进服务规范化建设,培育国家级和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服务中小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宣传、信息传递、行业自律等服务。
  3.实现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公平待遇。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民营中小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公平享受各项企业扶持政策,公平获取各类社会资源,公平参与各类重大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
  4.改善中小企业统计方法,建立分析测评新途径。在现有统计体系框架基础上,根据本市中小企业的特点,积极探索新的统计方法,以便于分析中小企业整体状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抽样调查的办法,选取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样本,对中小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其发展趋势,探索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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