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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

  污水排放系统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8.供电设施。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有条件的应单独设置配电室。

  各经营区域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场内通道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设置应急灯。

  9.通风设施。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2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设置。

  场内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

  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10.卫生设施。菜市场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菜市场按《国家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的要求建设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11.消防安全设施。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和配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12.检测设施。场内应建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

  二、场内设置标准

  1.市场实行分行划市、分区布局,主营各类主副食品,非食品类商品不宜在场内经营。

  可设置蔬菜、肉禽产品、水产品、冷冻食品、熟肉制品、保鲜食品、现场加工、调味品等区域,蔬菜经营区营业面积不应少于全场总营业面积的1/3。

  水产、肉类、禽类、清真食品等经营品种应与其他经营区域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交叉污染。

  2.柜台。摊位柜台按不同品类经营统一制作,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厘米,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台高度宜为0.7-0.8米。

  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活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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