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突出信贷投放重点。进一步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始终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作为信贷投向的重点。重点保证《连云港市沿海开发五年(2011-2015年)实施意见》明确的180个重点项目建设金融需求。支持“双千双百”工程,打造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石化、冶金等千亿支柱产业,加大对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支持。
3. 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三农”支持力度。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2011年,增幅不低于贷款平均增幅。力争到2012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60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00亿元。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畅通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绿色通道”。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以及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的信贷投放。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和林权抵押融资业务。加大对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推进“下岗再就业助贷”、“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助贷”、“大学生村官创业助贷”、“扶贫开发金融帮扶”、“妇女创业就业助贷”等民生金融工程,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
(二)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我市金融主体
1. 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和培植力度。年内力争引进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农村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江苏沿海发展银行组建步伐。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我市优质大型企业设立集团财务公司。鼓励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2. 加大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力度。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步伐。积极推动东方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实现东方农村商业银行年内挂牌开业;争取灌云农村合作银行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争取东海、灌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实现赣榆县村镇银行挂牌开业,全市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积极推动赣榆农村商业银行临沂村镇银行设立工作,实现我市金融机构“走出去”零的突破。年内新组建10家小额贷款公司,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超20亿元,累计放款突破30亿元。出台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管理办法,规范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批设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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