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连政发〔2012〕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金融产业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为统揽,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深化金融改革、健全金融体系、促进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为着力点,努力提升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融资目标。力争全年新增贷款180亿元,同比增长23 %;力争2家企业上市,融资30亿元左右,2家企业向证监会上报上市申请材料;5家企业发行债券,融资30亿元左右;力争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在保余额突破180亿元,同比增长15%。
(二)机构建设目标。力争引进3家以上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组建农村商业银行2家;新设村镇银行1家;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0家;组建或引进风投创投机构不少于2家。
(三)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创新目标。力争当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65亿元,增长27%以上;保费收入40亿元,保险深度达2.5%,保险密度816元/人;每个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推出1个以上金融创新产品,力争金融创新产品融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努力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
1.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利用好货币信贷政策,难中求进、积极作为,切实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信贷需求,力争贷款余额达到1268亿元,增长1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