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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
(通政发〔201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1年11月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及市有关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创新、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海安县人民政府等4个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如皋市人民政府等5个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工作优秀单位和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等5个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坚定信心,拼搏奋进,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南通市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一、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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