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党委关于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湘政法党〔2012〕7号)
各处党支部、法制研究中心党支部: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举措。全办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鼓足改革创新的勇气,投身改革创新的实践,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形成了“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各项业务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都取得了新的丰硕成果,有效服务了“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四个政府”建设大局。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之际,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机关党委决定授予经济立法处等6个党支部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夏唐凯等13名同志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一、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
经济立法处党支部
行政执法监督处党支部
行政复议立案处党支部
机关党委党支部
监察室党支部
法制研究中心党支部
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13名)
秘书处党支部夏唐凯、段霞、罗洋
依法行政指导处党支部甘乐
经济立法处党支部肖磊
社会立法处党支部唐世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