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选拔程序
  按照隶属关系,由基层单位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地区统一组织。推荐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推荐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同行专家的意见,使推荐的人选具有群众基础,专家认可。今年仍实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公示制,经自治区评选政府特殊津贴领导小组确定人选后,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之前进行公示。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一)报送时间:
  各盟市、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务必在2012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综合报告须加盖盟市人社部门或各厅局、企事业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并附《2012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直属厅局同意盖章后并附有关获奖证书、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证明。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税部门的证明;申报社会科学技术,须附有知名专家的评价意见的复印件(无需附原件)。
  3、数据光盘(点击东方智辰主页www.zhichen.com.cn右上角“下载中心”,并点击界面左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入,选择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进行填报,并生成数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高秀兰、王欣
  联系电话:0471-6283951、6946607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专家情况登记表

  年 度:
  姓 名:
  单 位:
  部 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




  填表说明

  一、基本信息
  1、申报年度:填写申报的年度。例如:2012年申报应填写2012。
  2、工作单位:根据本人所在单位隶属关系,在列表中找到直接归属的申报点,如有不清楚的情况请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3、专家标识:请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处确认后填写。
  4、专家代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人社部门,有关部委人事司 (局)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填写。
  前三位为地区或部门代码,四位为专家在本地区(部门)的顺序号。
  5、跟踪标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人社部门,有关部委人事司 (局)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填写。
  具体如下: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高技能人才  四个一批人才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  指标外人才  其他
  6、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3-10个汉字之间。
  7、性别: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
  8、电子信箱:申报人的电子信箱,请填写合法的邮箱地址。
  例如:zhangliang@163.com
  9、民族: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
  10、政治面貌: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
  11、籍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
  12、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1986-03-01。
  13、证件类型:选择申报人的填写证件种类,系统提供三种证件类型。
  14、证件号码:按本人证件号码真实内容填写。
  15、毕业高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16、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64年05月毕业填写196405。
  17、学历: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18、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19、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限15个汉字)。
  20、参加工作时间:填至月,如199807。
  21、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公有经济企业单位/公有经济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其它
  22、手机号码:请填写申报本人的正确手机号码。
  23、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职务。高等院校行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