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署阶段。7月份,各区县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启动专项整治活动,安排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自查整改。
2、实施阶段。8月份,各区县依照《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见附件2),对产品样品实施封样检验,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做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残留量和大肠菌群检验。
3、督查阶段。9月上旬,由市卫生局组织对各区县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的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检,每区县抽检单位不少于2家,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对该样品进行检验。
4、总结阶段。9月中旬,各区县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抽检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登记表》(附件5)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科。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力求全面、完整,数字准确可靠。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这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以对消费者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2、加强工作配合。做好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无工商营业执照及不合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要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本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建议。
3、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区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限期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具抽样检测不合格者,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
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4、做好总结巩固工作。各区县要认真总结这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不断探索完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长效监管机制。要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报道的违法行为认真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达到惩处违法行为的目的。为今后更加有效地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奠定基础。
联系人:王 莉
电 话:3150822 传 真:3182505
电子邮箱:zbwjsak@126.com
附件1: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档案(供参考)
单位
(盖章)
地址
电话
淄博市卫生局制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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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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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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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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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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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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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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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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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体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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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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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场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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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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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产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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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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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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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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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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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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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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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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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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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情况:自检( )检验人员: 委托检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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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区域及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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