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安监局法规科技处、职业卫生处、执法支队
2.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安全监管部门基础建设,按标准补充配备现场监管执法装备,重点是解决乡镇街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保障能力。推进沈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平台三期工程建设,实现重大危险源三维建模、三维仿真、事故应急救援三维模拟演练等功能。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办公室、事故调度处、执法支队
3.加强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各相关处室、各事业单位
(三)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教育工作
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实现执法工作网络化、责任落实制度化、执法监察系统化、监察手段信息化,围绕十二运场馆周边整治等开展专项执法“春风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施专项执法监察。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各相关处室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以排查事故隐患为主线,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烟花爆竹、铁路道口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的难点热点和深层次问题。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职业卫生处、道口办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各相关处室、道口办
(四)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1.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工作(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工作(牵头部门:市道交委)。
3.火灾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工作(牵头部门:市消安委)。
配合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安监局各相关处室
(五)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各相关处室、道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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