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PSAM卡的使用变更。PSAM卡自然损坏或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使用单位不可擅自处理,须填写《宁夏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变更表》(见表3),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与PSAM卡一并交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处理。如需变更使用位置的,使用单位须填写《宁夏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变更表》,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PSAM卡的注销、收回。使用单位自身不再开展相关业务的,或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检查,不按要求使用管理的单位,在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后,对逾期不整改的使用单位可取消其PSAM卡使用权,收回PSAM卡。填写《宁夏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注销表》(表4),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连同PSAM卡一并交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九条 PSAM卡的监督检查。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PSAM卡使用、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到各使用单位检查PSAM卡使用、维护情况。每半年将本地PSAM卡的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十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宁夏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申请表
2.宁夏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登记表
3.宁夏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变更表
4.宁夏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注销表
附件1:
宁夏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申请表
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
| | 所属县(市区)
| |
单位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PSAM卡管理员
|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PSAM卡申请
| 用 途
| 原有数量
| 申请数量
|
用于医院结算
|
|
|
医生工作台(不用于结算)
|
|
|
自助服务终端
|
|
|
经代办医保
|
|
|
经代办社保
|
|
|
卡服务网点
|
|
|
合 计
|
|
|
PSAM卡使用
| PSAM卡编号
| 读卡器编号
| 安装位置
| 责任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数量多,则另按附件2附PSAM卡使用登记表)
|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信息中心)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