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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认真实施各类人才培养项目。扎实抓好3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对象、4名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对象及29名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培养工作,加大督查和组织力度,保证项目实施效果。市中医医院吴新欲工作室和江阴市中医院袁士良工作室作为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要根据《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和《江苏省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整理并推广名老中医诊疗疾病经验和学术思想,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四)组织评选2010-2011年度振兴中医杏林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锡市振兴中医杏林奖评选活动,通过表彰全市在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一)抓好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中医药局将启动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各中医医院要认真学习评审办法,对照评审标准,加强建设,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针对2010年复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继续保持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持续提高医院整体水平和实力,力争在新一轮等级医院评审中取得好成绩。
  (二)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经验。完善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防治与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市传染病医院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使之成为新发、突发传染病中医药临床救治的重要力量。
  (三)推进省中药房建设试点工作。江阴市中医院、市中医医院分别作为第一批、第二批省中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单位,要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和省中医药局《江苏省中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配备必要的设备,加强人员培训,使中药房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中医药局规定标准,在全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中药特色制剂提升工程,对市场潜力大、中医特色明显、治疗效果突出的院内制剂,予以重点培育发展,开发和注册一批新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提高中药特色制剂质量和配制水平。
  (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要进一步重视中医特色预防保健体系建设,制定建设发展规划,指定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探索符合本地中医特色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新路。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加强中医“治未病”科室建设,重视研究体质辨识、健康调养和传统疗法等,努力打造方便高效的健康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市中医医院作为全国46家“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之一,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做好对“治未病”服务效果的评价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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