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农基〔2011〕40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卫办妇社发〔2011〕83号)要求,我省制定了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
3、
卫生部办公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略)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卫办妇社发〔2011〕83号)要求,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管理、功能实现、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激励和淘汰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服务职能,促进社区卫生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
二、考核范围
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县级市及县城城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本方案执行。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整体接受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机构管理,包括机构环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药品管理、文化建设、信息管理和服务模式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三)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康复服务等。
(四)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治未病、中医医疗服务。
(五)满意度,包括服务对象和卫生技术人员满意度。
四、考核评价方法与步骤
(一)考核标准。按照《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业考核相结合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步骤。各区(县级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区(市、县)考核结果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或组织统一考核,于11月30日前完成复核或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报告及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省卫生厅。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后,要将被考核机构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进工作、完善管理。
(二)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850分以上(含850分)为优秀,750分以上(含750分)为合格,75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拨付和负责人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机构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经费,用于绩效考核组织与实施。
(二)严格考核评价。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考核成绩客观、真实、有效。对在考核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三)建立考核制度。各地要制订本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要求对工作人员实施分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及人员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地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2: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考核办法 | 评 分 标 准 |
一、机构管理(220分) | 1.1 机构环境(20分) | 1.机构布局 | 10 | (1)诊查室和治疗室等体现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 现场查看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2)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 |
(3)医疗、保健分区合理 |
(4)科室设置合理规范、服务流程便捷,方便患者 |
(5)机构标识和标牌统一、规范、清楚、醒目 |
2.服务环境 | 10 | (1)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卫生间设施良好,干净整洁、无异味 | (1)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发现机构内人员吸烟或烟蒂扣2分 |
(2)挂号、收费、药房、检验等科室设立开放式服务窗口 |
(3)设立服务等候区,并配备适当座椅 |
(4)机构内全面禁烟,有醒目、规范的戒烟标识,无人员吸烟、无烟蒂等 |
1.2 人力资源管理(30分) | 1.人员配置 | 10 | (1)中心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和中医等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名/万人口,公共卫生医师达到1名/万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名/万人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全科医师2名(至少1名中职以上),公共卫生医师1名,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 现场核查在本中心注册的在编人员名单、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职称证书、资质证书、聘用制度、聘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等相关资料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5分 |
(2)卫生技术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
(3)中心至少具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
(4)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
2.人员绩效考核 | 10 | (1)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和方案 | 现场查看绩效考核制度、方案及发放绩效工资相关的财务原始记录等 | (1)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2)随机抽取绩效考核记录,核查绩效考核结果与发放绩效工资的一致性,不一致扣4分 |
(2)有绩效考核记录 |
(3)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
3.人员培训 | 10 | (1)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 现场查看培训计划和培训规划,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分情况等 | (1)无年度培训计划或中长期培训规划各扣1分 (2)合格证书比例<95%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继续教育达标率<9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2)注册的各类在岗医护人员中,所有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相应培训合格证书(不包括2年内的应届毕业生),合格证书比例=取得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 |
(3)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达标率=实际达标的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
1.3 财务资产管理(40分) | 1.会计核算 | 10 | (1)按照《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和进行会计核算 | 现场查看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 | (1)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不符合要求1项扣2分 (2)无财务报告扣4分,不准确、完善、及时扣1分 |
(2)财务报告编制准确、完善、及时 |
2.预算管理 | 10 | (1)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预算 | 现场查看预算相关资料 | (1)无预算扣4分 (2)未按预算执行扣6分 |
(2)严格执行预算 |
一、机构管理(220分) | 1.3 财务资产管理(40分) | 3.资产管理 | 10 | (1)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 | 现场查看相关登记册和账册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5分 |
(2)建立耗材专用账册 |
(3)按规定开展各项设备的强检检查工作 |
4.收支管理 | 10 | (1)财政专项收入专款专用 | 现场查看财务报表、物价部门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 (1)未专款专用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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