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健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支持示范区内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和参与分配等产权激励制度;支持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等国家级重点园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园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方面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到2020年,建成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4.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发挥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事业单位发展,在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建立维权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研究制定《上海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范》;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科技型及文化类中小企业为重点,促进中小微企业形成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不断扩大优势、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到2020年,培育一大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产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版权示范单位。
(二)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5.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瞄准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领域,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营体系;支持组建产学研用联盟,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对接,通过转让、许可等多种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商用化;实施专利孵化促进计划,着力培育一批致力于推动科研成果向满足市场需求的成熟技术转化的中小科技研发型企业,实现产学研用合作的良性循环;创新和完善股权激励、分红奖励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和共享机制,充分调动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实施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知识产权技术的转化实施率。积极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大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试点力度,促进本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6.推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建立知识产权技术、商业、政策综合评估体系,扶持和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扶持政策,支持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融资担保,探索知识产权拍卖、保险、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创新形式;以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版权交易中心及各类产权交易中心为载体,联合金融机构,搭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商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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