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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
  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平时考核表

姓 名

 

考核时间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及方法

得 分

(30)

1、中医经典(《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专著)(7分)

精读并撰写笔记36篇以上,质量较高,有个人见解的,得7分;精读并撰写笔记25-35篇,质量尚可的,得4-6分;精读并撰写笔记24篇以下,质量一般的,得1-3分。未按时间要求及时上传者扣2分。

 

2、古典医籍(7分)

泛读6部以上并撰写笔记36篇以上,读书笔记质量较高,有个人见解的,得7分;泛读3-5部并撰写笔记25-35篇,读书笔记质量尚可的,得4-6分;泛读2部以下并撰写笔记24篇以下,读书笔记质量一般的,得1-3分。未按时间要求及时上传者扣2分。

 

3、参加国家中医药继教委组织的经典理论专题讲座培训班(6分)

6次,得6分;3-5次,得3-5分;少于3次,得0分。

 

4、作为主讲人在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授课(6分)

12学时以上,得6分;6-11学时,得3-5分;少于6学时,得1-2分。

 

5、期间是否中断学习

(4分)

连续学习者得4分;中断学习1-3个月者得1-3分;超过3个月者得0分。

 

(40)

6、临床实践工作日(10分)

640天以上,得10分;480-639天,得5-9分;480天以下,得1-4分。

 

7、到省级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临床实践(7分)

140天以上,得7分;100-139天,得4-6分; 100天以下,得1-3分。

 

8、到局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临床实践(7分)

60天以上,得7分;30-59天,得4-6分;30天以下,得1-3分。

 

9、临床病案整理(10分)

完成90篇以上,理法方药、辨证论治准确,病证分析得当,得10分;完成60-89篇,理法方药、辨证论治准确,病证分析得当,得5-9分;60篇以下,理法方药、辨证论治基本准确,病证分析基本得当,得1-4分。未按时间要求及时上传者扣2分。

 

10、期间是否脱离本专业临床(6分)

没有脱离本专业临床者得6分;脱离3个月以内者得1-5分;脱离超过3个月者得0分。

 

(10)

11、跟师数(5分)

指导老师6人以上,得5分;指导老师3-5人,得3-4分;指导老师2人以下,得1-2分。

 

12、跟师心得或笔记(5分)

11篇以上,心得体会质量较高,有个人见解的,得5分;8-10篇,心得体会质量尚可的,得3-4分;7篇以下,心得体会质量一般,得1-2分。

未按时间要求及时上传者扣1分。

 

(10)

13、学习古典医籍指导临床实践的学术论文(5分)

7篇以上,得5分;3-6篇,得2-4分;3篇以下,得1分。

 

14、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5分)

3篇(部)以上,得5分;1-2篇(部),得1-4分;0篇(部),不得分。

 

(10)

15、平均日门诊量/门诊量增长率(6分)

平均日门诊量45人次以上或平均日门诊量较研修学习前增加15%以上者,得6分;平均日门诊量30-44人次或平均日门诊量较研修学习前增加5-14%以上者,得2-5分;平均日门诊量30人次以下或平均日门诊量较研修学习前增加5%以下者,得1分。

 

16、区域外患者就诊率

(4分)

区域外患者占就诊患者总数20%以上或较研修学习前增加5%以上者,得4分;区域外患者占就诊患者总数10-19%或较研修学习前增加2-4%,得4分;区域外患者占就诊患者总数10%以下或较研修学习前增加2%以下者,得1分。

 

总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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