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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2、考评方法:专家考核组集中考评,对项目学员的中医临床医案考评并打分。本项考核总分为50分。
  (五)策论考评(50分)
  1、考评内容:策论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命题,项目学员选择题目,开卷完成1篇字数为3000-5000字的策论,与中医经典理论考试同时进行。要求结合中医经典理论、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个人临证实际经验等综合解答,体现本人的原创思维,做到言之有理,理必有据。策论撰写具体要求见《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策论撰写要求》(附件5)。
  2、考评方法:专家考核组集中考评,对项目学员的策论进行考评并打分。本项考核总分为50分。
  (六)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考评(20分)
  1、考评内容:按照本人确定的研修内容及方向,针对临床上确有心得的病证、疗法等,完成1项能够突出中医临床科研思维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案既要体现中医理论特点,又要思路清晰,设计合理。具体要求见《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设计要求》(附件6)。
  2、考评方法:专家考核组集中考评,对项目学员的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进行考评并打分。本项考核总分为20分。

  四、考核要求
  1、结业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和严格规范的原则,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指标执行。
  2、项目学员本人及所在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应真实可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考核项目中结业论文、中医经典理论考试、中医临床医案、策论、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均为重点考核项目。凡单项成绩未过总分60%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结业。
  4、结业考核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20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项目学员不予结业。
  五、考核工作实施
  (一)项目学员所在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项目学员的结业论文(5份)、3篇中医临床医案(各5份)、策论答卷(5份)和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5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对项目学员填写的《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附件1,一式3份)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2011年1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科。
  (二)省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对结业考核工作进行审核、验收和评估表彰。省中医药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三)专家考核组对符合结业考核条件的项目学员进行考核、评分。其考评分数将作为评选优秀结业论文、优秀中医临床医案、优秀策论、优秀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的依据。

  附件1
  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专业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

职务

 

现从事专业

 

何时从事本

专业工作

 

电子邮箱

 

跟师专业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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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总体研修指标

完成情况

理论

学习

中医经典(《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专著)

       部

古典医籍

       部

参加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的经典理论学习专题培训班

       次

主讲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学时

期间是否中断学习(多长时间)

       月

临床

实践

临床实践

     工作日

省级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工作日

局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工作日

临床医案整理

       篇

期间是否脱离本专业临床

       月

名师

指导

跟师数

       人

跟师心得或笔记

       篇

科研

能力

学习古典医籍指导临床实践的学术论文

       篇

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论文     篇

专著     部

医疗水平

平均日门诊量

      人次

平均日门诊量增长率

       %

区域外患者就诊率

       %

自我鉴定(简述执行和完成学习计划情况,三年来研修学习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

                      

研修学员(签名)        

      

       

项目学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学员三年总体学习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属实;对该学员的医德医风、跟师情况、医疗水平、组织纪律等做出评价;是否同意该学员参加结业考核)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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