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答辩委员会由各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由相关专业的3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2.答辩委员会每位专家各自填写“分表”并签字,再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填写“总表”并签字。总表得分为答辩的最终得分,此得分取自各分表的平均分。注意在表头分表、总表□中打“√”表示。总表所有专家均应签名。
3.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在结业考核总分中的权重为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名)
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表9
论文答辩记录摘要与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答辩记录摘要
|
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
说明:
1.答辩委员会决议形成后应当场向论文答辩者宣读此决议。也可采用多人分别答辩、当场集中宣读的方式。
2.本表可另加页。
表10
第三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论文
(参考格式)
(论文题目)
继 承 人
指导老师
学科专业
带教单位
完成日期
表11
第三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结业论文
(撰写参考样式)
一、目录
二、摘要:(1)中文摘要
附主题词
(2)英(日)文摘要
附英文缩略语
三、综述(指导老师学术渊源、各家学说等)
四、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整理与研究
五、指导老师学术经验的临床研究
六、小结
七、致谢
八、个人简历
表12
继承人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
指导老师
|
| 继承人
|
|
带教单位
|
| 继承人单位
|
|
学科专业
|
| 考核时间
|
|
论文题目
|
|
考核项目
| 单项
得分
| 权重
| 积分
(单项得分×权重)
| 备注
| 定性
|
日常继承表现考核
|
| 15%
|
|
|
|
继承实绩考核
|
| 30%
|
|
|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 门诊或中药(实践)技能考核
|
| 15%
|
|
|
病房或中药(实践)技能考核
|
| 10%
|
|
|
论文答辩考核
|
| 30%
|
|
|
总计得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