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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三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说明:
  1.答辩委员会由各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由相关专业的3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2.答辩委员会每位专家各自填写“分表”并签字,再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填写“总表”并签字。总表得分为答辩的最终得分,此得分取自各分表的平均分。注意在表头分表、总表□中打“√”表示。总表所有专家均应签名。
  3.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在结业考核总分中的权重为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名)                   
  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表9
  论文答辩记录摘要与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答辩记录摘要

              

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说明:
  1.答辩委员会决议形成后应当场向论文答辩者宣读此决议。也可采用多人分别答辩、当场集中宣读的方式。
  2.本表可另加页。

  表10
第三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论文
(参考格式)

  (论文题目)

  
  继 承 人            
  指导老师            
  学科专业            
  带教单位            
  完成日期            

  表11
第三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结业论文
(撰写参考样式)

  一、目录
  二、摘要:(1)中文摘要
  附主题词
  (2)英(日)文摘要
  附英文缩略语
  三、综述(指导老师学术渊源、各家学说等)
  四、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整理与研究
  五、指导老师学术经验的临床研究
  六、小结
  七、致谢
  八、个人简历

  表12
  继承人结业考核综合评分表

指导老师

        

继承人

        

带教单位

       

继承人单位

       

学科专业

        

考核时间

       

论文题目

                   

                   



考核项目

单项

得分

权重

积分

(单项得分×权重)

备注

定性

日常继承表现考核

 

15%

 

 

 

 

继承实绩考核

 

30%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门诊或中药(实践)技能考核

 

15%

 

 

病房或中药(实践)技能考核

 

10%

 

 

论文答辩考核

 

30%

 

 

总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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