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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语委、团委,各军分区政治部,省语委各委员单位,省部属各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宣传主题和重点宣传内容

  围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题,开展好我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以下简称“双推月”)活动。要围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不断深化宣传工作内涵。宣传国家和省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宣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宣传新世纪国家和省语言文字的工作目标;宣传和谐语言生活对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作用;宣传普通话与方言、国家通用语言与民族语言及外语的关系;宣传蕴含在语言文字中的中华优秀文化;宣传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的工作要求等。

  二、组织领导

  第15届推普周活动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省语委牵头,与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团省委、省军区政治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各市、县(市、区)的推普周活动在市、县(市、区)政府领导下,由教育局和语委牵头,与宣传、人事、文化、广电、军分区(武装部)、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各部门、各高校的推普周活动在本部门、本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领导下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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