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对全省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建建管〔2012〕33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泰州市建工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012〕1号)精神,加强全省建筑市场企业资质使用行为的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一)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它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二)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主要检查有无下列情况: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他人;
2、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
3、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经理及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
5、主体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或设备(非甲供材)由分包单位购买或租赁的;
6、工程款到账的资金流向不是中标单位。
三、检查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检查按各省辖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一排查,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市范围内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全省进行抽查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