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整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资源,健全组织网络。区质量技监局应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平台,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施全过程、有效、动态跟踪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二)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应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之中。区质量技监局应根据特种设备潜在的危险程度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分类分级监管,突出重点,提高实效。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持续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要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各部门应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区质量技监局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使用单位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鼓励全社会监督举报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四)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监管。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为重点区域监管,把危险性较大、事故多发的起重机械和场内机动车辆等作为重点设备监管。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保安全。
(五)狠抓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居民住宅电梯的安全监管,依法严肃查处电梯生产、使用及维保环节的违法行为。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质量技监局及各相关街道、镇等部门要研究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合力推动老旧公房电梯的安全评估、更新改造,确保我区电梯安全运行。
(六)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使用单位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工作,加大对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换热压力容器、锅炉和电梯的节能工作。
(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制。区质量技监局应当制定区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建立适合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的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八)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厂区、进校区”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特种设备法规和使用常识,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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