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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普陀公安分局《关于普陀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夯实街道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继续推广消防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2010 年,各街道、镇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消防工作专门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治安、消防联防、消防志愿者等在内的多种形式队伍,落实街道、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宣传等工作职责。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房屋管理等部门要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重点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疏散通道被占用等突出问题。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巩固社区消防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成果,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结合地区实际,探索建立社区小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按照《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鼓励灭火力量存在盲区的区域发展专职消防队,作为公安现役消防力量的有力补充。2010年,全区所有镇、街道要完成消防安全领导组织调整工作,各社区要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结合实际推进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2011年,社区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力争完成80%的人员培训任务和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2012年,力争完成全部的人员培训任务和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工作。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普陀公安分局要建立消防、治安、法制、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区公安消防支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2010 年,区政府将组织公安、建设和交通、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三合一”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者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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